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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委2017年度绩效任务前三季度进展情况

日期:2017-10-09

序号

年度任务

任务目标

进展情况

1

加快城市管理与服务标准化建设,拟定相关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

修订《管道燃气用户巡检技术规程》、《供热管网改造技术规程》等7项地方标准。

已完成《管道燃气用户安全巡检技术规程》等5项地方标准的报批、发布;《供热采暖系统维修管理规范》已送市质监局审查,《供热管网改造技术规程》拟于近期报送市质监局审查。

2

做好党的十九大、“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服务保障与环境保障工作,抓好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

1.完成高峰论坛、十九大环境保障各及城市运行保障各项任务;

2.22条重点道路达标完成规划设计并启动开工;

3.44处区域项目年底前达到20处开工。

1.牵头组建运行保障组,制定《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运行保障工作方案》、《北京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8周年和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宣传环境布置方案》及《党的十九大城市运行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对会议涉及的会场及15个驻地周边自管设施进行巡查,对十九大宣传环境布置工作进行部署。

2.22条市级重点道路中,怀柔区雁栖中心路环境建设达标工作已经完成;10条道路的环境建设达标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11条道路处于深化设计及招投标阶段。

3.44处区域环境提升中,丰台区宛平纪念活动周边区域提升工作已经完成;8个区域正在实施整治提升工作;其它区域正在有序推进前期工作。

3

制定2017年度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方案,定期开展检查,年度组织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

印发年度环境建设综合检查方案,开展12次月检查,年度组织首都环境建设考核评价

  1-9月,首都环境建设管理办共开展环境建设月检查9次,向各区下发环境问题9778个,现场抽查环境问题976个。

4

推进城市管理、社会服务、社会治安、城管综合执法等多网融合。

编制并印发“城市管理动态”,宣传促进各区多网融合工作。

  三季度,编制印发“城市综合管理动态”3期,宣传各区在网格体系建设、信息化城市管理平台升级改造、热线服务、微循环、环境监管进网格、网格化E通车等多网融合工作成果。

5

做好城市运行保障的监测。

每日向市政府报送城市运行监测数据。

每日做好《城市运行监测平台综合信息》的报送工作,前三季度共向市政府值班室及时报送《城市运行监测平台综合信息》273篇。

6

开展全市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清理整治。

全年整治违规户外广告不少于1300块。

  截至9月底,2017年市级下达1586块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治理台帐已拆除1300块,完成率82%

7

编制完成城市副中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标准。

12月底前编制完成。

市属相关职能部门与通州区政府已对《城市副中心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研提了修改意见,正在进行修改、完善。

8

开展城市公共空间设施治理,扩大公服设施“二维码”管理范围。

公服设施二维码覆盖本市300条大街。

  组织各区正在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数据信息采集、上报及二维码铭牌的制作。

9

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完成城六区10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截至9月底,城六区已有80条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进入施工阶段。

10

持续推进城区架空线入地。

1.完成100公里通信架空线入地;

2.完成100条支路胡同架空线规范梳理。

  一是完成60公里通信架空线入地;二是100条支路胡同架空线规范梳理工作已全面铺开,累计完成22条。

11

组织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建设。

12月底前,完成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一期工程的楼体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工作。

完成A1-A4B1-B4楼体景观照明预算评审;完成全部类型灯具遴选;完成大部分管线敷设,部分灯具开始安装;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的合同文本及金额已确定,拟于近期签订。

12

提升改造长安街彩虹门及二环路8座立交桥景观照明。

12月底前,完成二环路8座立交桥与长安街彩虹门景观照明提升改造项目招标。

完成对招标工作的审查,项目进入评标环节。

13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新工艺作业覆盖率提高至88%以上;落实道路分级清扫保洁要求,实现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中心城区和远郊区建成区的次干路及以上道路每日实施再生水冲洗,正常作业条件下,日再生水使用量达到2.5万立方米。

1.全市新工艺作业覆盖率达到88%以上;

2.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


3.全市再生水日使用量提高到2.5万立方米以上;


4.加强河道两侧和城市排水系统周边的清扫,严控生活垃圾进入河道和城市排水系统。

  1.9月底,全市已购置30辆洗地车,20171月至今,全市重点道路每日机械冲洗不少于2次,累计使用再生水434万吨,日再生水使用量最高达到3万吨。

2.要求各区、专业作业单位到指定地点倾倒废弃物,严禁扫入排水井,加强日常检查并纳入环境卫生专业检查考评。

14

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环卫车辆应用范围。

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环卫车辆占比达到50%

  截至9月底,新能源、清洁能源环卫车辆3288台,占比49%

15

落实《北京市建筑垃圾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完成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和车辆定期评估,发布4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黑名单,发布2批建筑垃圾运输绿色车队名单,进一步加大建筑垃圾运输消纳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力度。

  1-9月,完成对206家运输企业的评估;对不具备渣土运营条件的1460辆车辆信息从系统中剔除,禁止办理准运证;发布“禁止在京运输渣土车辆名单”,将近3000台车辆移送管理和执法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16

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5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7%以上。

1.建成运行6项垃圾处理设施(含阿苏卫垃圾焚烧厂);

2.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完成总工程量的70%,残渣暂存场完成45%

3.小武基垃圾转运站投运,停车场主体完工;

4.每个区至少有1个街道、每个街道至少有1个社区完成“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工作;

5.重点镇全部实现垃圾规范化处理。

  1.6项垃圾处理设施中的4座焚烧设施与丰台餐厨、通州粪便餐厨2座处理设施正在按计划推进建设进度。

  2.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在进行桩基施工和预处理厂房基础施工;鲁家山残渣暂存场完成总工程量的70%

  3.小武基垃圾转运站开始设备调试;停车场完成建设计划的30%

  4.16区已完成19个街道、440个社区的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创建。

  5.92%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17

2017年底前,全市垃圾填埋场、垃圾中转站、餐厨垃圾处置厂等的渗滤液处理全面达标;加快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

1.每季度对渗沥液处理指标进行检测。


2.加快建设完善渗滤液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其排水量和排水水质。

  委托专业机构定期对6座垃圾转运站的渗滤液处理情况进行检测,督促设施运行单位对出水水质进行场内每周自检,区级每月专检,市级每月抽检。    提出拟安装渗滤液在线监测装置的设施名单并反馈环保、水务部门。

18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对已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

1.及时查处全市范围内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对已有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进行治理;

3.完成非正规废品回收点整治。

  1.本市剩余的1座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完成98%;无新增非正规垃圾填埋场。

  2.房山区升级改造30余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推广基于手机App预约回收的“互联网+”新模式,加强对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排查治理力度。

19

推广燃气安全辅助设备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制定燃气安全辅助设备的技术要求;

2.组织市燃气协会推荐符合要求的供货企业名单及设备型号目录。

  建立与各区的沟通联系制度,督促各区市政市容委按照各区安委会要求推进工作。编制并印发燃气安全海报3万余份、宣传折页5万余册。制作网页工作图解并在我委网站进行公示。

20

继续大力压减燃煤,完成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实现城六区和南部平原地区基本“无煤化”,实施4000蒸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完成200个村的煤改清洁能源、燃煤供暖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燃气管线建设。

组织市燃气集团加快推进农村煤改清洁能源、燃煤供暖锅炉清洁能源改造配套燃气管线工程实施,工程共395项,开工266项,完成24项。

21

积极协调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及采暖季用气需求;加快燃气管网设施建设实现南部四区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1.落实年度及采暖季用气需求;                          2.完成6个镇的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1.组织市燃气集团与中石油进行采暖季燃气用量供需对接,初步确定供需总量及高峰日量,正在商议年度天然气购销合同的签订。

2.大兴区青云店、安定、长子营3镇;房山区青龙湖、琉璃河、韩村河、周口店4镇已实现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22

研究制定锅炉改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相关支持政策。

8月底前,提出将液化天然气或压缩天然气纳入区域锅炉房供热燃料补贴的标准测算方法,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8月底,起草了液化天然气和压缩天然气补贴政策的初稿,正在与财政部门进行协商。

23

协调推进燃气领域重点工程。

1.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开工建设;

2.西六环中段天然气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23%

3.配合市重大项目办推进陕京四线全面开工建设。

1.78日,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工艺设备、管线、土建施工。

2.西六环中段天然气工程年度建设目标3.1公里,已完成2.6公里管线建设,完成率84%

3.陕京四线工程已完成132.4公里管线建设,完成率95%

24

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

完成更新改造10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

  100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改造中,13个项目已完工,83个项目正在加紧实施老旧管网改造施工,其他项目拟于近期开工。

25

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

完成平原地区10蒸吨及以下居民供热燃煤锅炉清洁改造,采暖季前通气并具备点火试运行条件。

  涉及90个锅炉房,10个锅炉房已完成锅炉安装,63个锅炉房正在进行锅炉安装,17个锅炉房正在抓紧施工,预计10月底前完工通气。

26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将低氮改造等节能减排任务列为对供热单位的考核内容,推动改造工作的开展。

  要求各区市政市容委结合供热补贴改革,将低氮改造列入对供热单位考核范围。同时,督促各区加快推进改造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7

协调推进供热领域重点工程。

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60%

  截至9月底,涿州-房山供热工程输热主干线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

28

加强煤炭质量监管严控燃煤使用反弹。

1.7月份完成工商注册煤炭企业摸底调查,提交摸底情况报告;

2.10月完成优质煤供应企业现场考核,在采暖季对优质煤产品质量进行抽查监测。

启动煤炭企业核查,完成各区煤炭企业台账收集,形成北京市工商注册煤炭企业摸底调查报告。做好优质煤供应企业现场考核、采暖季优质煤抽查工作准备。

29

采暖季结束后,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停机备用。进一步加大外调电力度,燃气电厂在满足城市用电、民生供热、应急调峰需要和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落实压减发电量方案。

1.3月底前实现华能一期燃煤机组关停备用;

2.压减本地燃气电厂发电量。

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于318日完成停机备用,本市电厂结束了燃煤发电历史。截至925日,累计压减本地发电量33.71亿千瓦时,完成年度压减计划的84.3%

30

协调推进电力领域重点工程。

1.北京东特高压-通州500千伏送出工程(北京段)开工建设;


2.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开工建设。

1.北京东特高压-通州500千伏送出工程已取得规划、用地预审、项目支持意见等核准支持性文件,待国家电网公司汇总北京、河北段项目的土地资源预审材料后上报国土资源部。

2.张北可再生能源柔性直流电网示范工程已取得建设用地指标及用地预审初审意见,完成选址选线方案、可研方案编制等本市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取得国土资源部土地资源预审,立项核准申请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步开展“四通一平”。

31

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进一步满足新能源汽车用户充电需求。

新建3000个公用充电桩。

截至目前,已在全市建成247个公共充电站点、2630个公共充电设施。

32

牵头开展压减燃煤工作。

1.制定完成2017年压煤工作方案;
2.
组织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压减30%,全市燃煤消费量压减至700万吨以内。

组织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抓好2017年度压减燃煤方案的推进落实,一是华能北京热电厂燃煤机组于318日完成停机备用;二是700个村煤改清洁能源工作前三季度进展中,外部管网工程完工524个村,其中的“煤改电”完工469个村、“煤改气”完工55个村,完工率75%;三是居民供热燃煤锅炉清洁改造共涉及90个锅炉房中,10个项目已完成锅炉安装,63个项目正在进行锅炉安装,17个项目预计10月底前完工通气。

33

建立完善热电气常态化联调联供机制,确保城市运行平稳有序。

8月底前制定完成热电气联调联供工作规则。

1.向市政府汇报华能煤机停备后城市热网保障方案,将华能煤机作为城市热网应急备用热源,拟在采暖季期间冷备,根据天气会商结果启动热备应急运行。

2.起草《华能燃煤机组供热供电保障应急备用运行方案》,拟汇总相关部门修改意见后提请市政府审定。

3.召开热电气调度对接会,研究2017-2018采暖季天然气限气保供方案,拟上报市政府审定。

34

搭建“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信息系统,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搭建“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信息系统,制定配套管理办法。

  1.“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 已经搭建完成并试运行。

  2. 《北京市市级消除地下管线自身结构性隐患工程计划项目库管理办法》已编制完成,正在与市交通委路政局进行会签。

35

制定完成并上报《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6月底前制定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已630日上报市政府审定。

36

协调推进地下综合管廊重点工程建设。

1.新机场高速公路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

2.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完成40米初支;

3.轨道交通7号线东延(万盛南街)地下综合管廊完成400米管廊;

4.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王府井)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完成800米初支。

1.新机场高速公路地下综合管廊正在办理施工登记意见书。

2.轨道交通3号线(东坝中路)地下综合管廊中的东坝中街站正在进行竖井施工。

3.轨道交通7号线东延(万盛南街)地下综合管廊已完成小马庄站围护桩施工,正在进行高楼金站围护桩施工。

4.轨道交通8号线三期(王府井)地下综合管廊完成680米初支。

37

制定完成并上报《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实施意见》。

10月底前制定完成并上报市政府。

起草《北京市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了相关部门及各区政府的意见,正在修改完善。

38

开展北京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外部检测及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

形成石油天然气管道高后果区识别的重要影像数据采集清单;完成陕京一线、琉永支线、陕京二线、永京支线的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及双高管段的外检测。

  已完成石油天然气管道高后果区识别的重要影响数据采集清单编制,将开展陕京一线、琉永支线、陕京二线、永京支线的高后果区识别、风险评价及双高管段的外检测。

39

做好城市管理领域的行业安全监管。

1.6月底前,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综合考核任务分解表,分解安全生产任务;

2.12月底,修订完成《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

  《北京城市管理学会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已于73日提交委党组会讨论,按照会议要求,再次征求相关处室的修改意见。925日,提交委主任办公会讨论,将按照会议要求进行完善后印发执行。

40

承担城市公共设施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1.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2.协调路政、交管等部门保障管线即发性隐患消除顺利实施。

  前三季度,现场处置城市公共设施突发事件27起;协调路政、交管等部门转发应急抢修工程配合单223份。

41

制定城市地下管线防汛专项分指挥部2017年工作方案,组织各成员单位落实防汛任务。

9月底,全系统各单位安全度汛。

  截至930日,全面完成2017年度防汛任务,城市管理系统各成员单位安全度汛。

42

协助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电气热价格政策。

协助配合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分区域差别化非居民用电气热价格政策。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做好价格调整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