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领导简介与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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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杰
党组书记 主任

1966年1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84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负责市人防办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李春亭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新闻发言人。

1963年1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法规、宣传教育、人事、应急管理、机关党建、老干部、工会和行政后勤方面工作。分管宣传教育处、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工会和市民防宣传教育中心,联系市民兵高炮指挥训练中心。

郭援
党组成员 副主任

1966年7月出生,山西霍州人,中共党员,1988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规划发展、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和质量监督、行政执法、计划财务、审计、科研等方面工作。分管规划发展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

张金林
党组成员 副主任

1961年11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79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分管指挥处、通信处、市防空防灾信息中心、市人防通信站。

王文科
总工程师

1960年6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7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程师。

协助郭援同志负责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管理方面的工作,负责驻通办相关工作。分管行政审批处、工程处、第二管理所、市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庄长涛
副巡视员,现援疆任新疆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

1965年10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张德华
副巡视员

1960年4月出生,北京市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

协助李春亭同志负责法规方面工作,协助郭援同志负责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方面的工作。分管法规处、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姚合德
副巡视员

1963年3月出生,河南鹿邑人,中共党员,1982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

协助李春亭同志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政务公开、应急管理、行政后勤方面的工作。分管综合处、应急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管处)、第一管理所。

段峻松
副巡视员

1967年3月出生,江西永新人,中共党员,1985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

协助李春亭同志负责宣传教育、机关党建和工会方面工作。

机构设置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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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简称市人防办)是市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局级。

 

二、市人防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民防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编制人民防空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和防护原则、标准、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重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检查验收和备案工作。

 

(三)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

 

(四)承担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安全使用的综合管理责任。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维护、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工作,承担使用安全监管责任。制定人民防空工程维护和安全使用的技术规范、管理标准,并监督实施。利用人民防空设施和人民防空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安全管理。

 

(五)拟订本市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防空演习。依法拟订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负责本市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北京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挥所)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训练、培训。

 

(六)制定本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指挥信息和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系统的建设规划、计划及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

 

(七)制定本市人民防空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人民防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承担人民防空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承担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八)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面向市民的相关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负责人民防空教育培训场所的建设、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

 

(九)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建设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负责人民防空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定额工作。

 

(十)承担北京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市人防办要进一步强化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管职责,严格依法管理人民防空防护工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细化完善使用标准和管理规定,推进信息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人民防空防护工程管理长效机制。

 

三、市人防办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等工作。承担机关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工作。

 

(二)法规处。组织起草本市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建设。统筹、指导人民防空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人民防空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

 

(三)规划发展处。负责本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建设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负责人民防空创新发展重大课题的前瞻性研究,拟订人民防空建设改革发展政策建议。组织人民防空规划落实评估和重大课题评审工作。

 

(四)行政审批处。负责拟订本市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办行政审批工作,拟订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流程和工作规范。承担人民防空政务服务系统建设及政策咨询、业务查询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各区人民防空行政审批工作。

 

(五)工程处。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负责组织制订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使用管理及防护设备的相关政策和质量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已建人民防空工程平战使用、开发利用、维护维修的监督管理。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地理信息采集、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地下空间建设专项规划,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参与城市地下空间的安全管理。

 

(六)指挥处。拟订本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开展防空演习,承担人民防空行动的组织计划工作。拟订防空重要经济目标,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的防护工作。负责本市人民防空指挥场所(北京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和重大地震指挥所)的建设、管理、维护,参与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和验收。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群众防空组织,开展相关的训练和培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训练。

 

(七)通信处。拟订本市人民防空指挥通信、指挥信息和人民防空警报报知系统建设规划、计划及保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规划、计划,组织相关信息系统及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使用和安全管理。

 

(八)应急管理处(安全生产监管处)。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应急管理工作,拟订人民防空工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承担人民防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抢险救援工作,参与有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制订人民防空系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规划计划、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安全生产监管综合协调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区人民防空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宣传教育处。负责本市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拟订有关工作规划、计划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面向市民的相关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行业、领域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编制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培训教材,利用公共媒体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承担人民防空教育培训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人民防空对外宣传和交流合作。

 

(十)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承担本市人民防空中长期建设规划资金保障工作,编制、调整和审查年度人民防空经费预算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计划。组织人民防空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评审、立项申报等工作。承担有关人民防空资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单建人民防空工程的造价、定额管理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综合实力统计工作。

 

(十一)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各区管理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市人防办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机关纪委。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会。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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