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应注销其《居住证》: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或注销业务中死亡情形的持有人,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注销。
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材料根据不同办理条件而不同,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居住证持有人死亡的情况,办理材料包括持有人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代办人的身份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监护、亲属关系存在的证明。
2.对于居住证持有人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情况,办理材料包括持有人的身份证明。
3.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或死亡持有人除外)。
去哪儿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89735900
什么时间办理?
参见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时间。
多久能办好?
注销业务当场办理。
费用是多少?
办理注销手续不收取费用。
办理依据:
1.《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的第六章关于居住证注销的规定。
2.《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的第七章关于代办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