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居住地址变了

日期:2018-11-21 17:47    来源:北京市居住证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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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条件:

  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地址发生变化。

  办理方式: 

  1.本人办理:不符合委托代办条件的,由本人办理。

  2.委托代办: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变更。

  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北京市居住证》

  2.身份证明

  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①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租住居民户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的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且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③居住在学校、医院、研究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提供加盖单位人事、保卫部门公章的居住证明。

  4.代办人证明(如代办需提供)

  (1)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

  (3)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去哪儿办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咨询电话:89735900

派出所地图

  什么时间办理?

  参见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时间。

  多久能办好?

  变更业务当场办理。

  费用是多少?

  办理变更手续不收取费用。

  办理依据

  1.《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的第六章关于变更业务的规定。

  2.《北京市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实施细则》的第七章关于代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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