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6日在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杜德印
各位代表:
我受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
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北京市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执行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全市大局,聚焦重点问题,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有序汇集民意,努力探索规律,充分凝聚共识,立良法,促善治,求实效,为全市改革发展提供民主法治保障。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了77项议题,作出了8项决定,任免了681人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了30人次宪法宣誓。完成了四次会议批准的各项任务。
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
常委会坚持把保证市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职权,提高代表大会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首要责任,认真做好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筹备和保障工作。
(一)将两项法规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是法律赋予市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职权。考虑到《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涉及到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工作,而且现行的条例也是在2001年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全民健身条例是保证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权益,全社会高度关注、充满期待,常委会决定将这两项法规修订草案提交代表大会审议。为了保证代表大会顺利完成这两项法规的立法工作,常委会组织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协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作了大量的调研、论证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进行了反复的修改。常委会对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进行了三次审议,对全民健身条例进行了四次审议,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法规修订草案。保证了市人民代表大会对立法权的行使,也有利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二)对2017年预算进行初步审查
为了保证本次会议对2017年市级预算审查和批准工作的顺利进行,常委会在去年11月启动了对预算的初步审查工作。先是组织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相关领域的部门预算进行初步审查,并对预算的编制与执行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研究;然后在去年12月6日至7日,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召开了预算初步审查会议。初步审查会议把对预算的整体审查与对重点工作支出安排的审查结合起来,对居家养老服务、老旧小区改造两个方面的预算进行了专项审查和深入解剖,针对发现的问题,着重围绕深化预算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意见。一是优化支出结构,保证疏解非首都功能、增强首都核心功能的需要,增加治理“大城市病”、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增加发展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出。二是完善支出功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污水治理、停车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任务中。三是改进支出方式,克服管事管钱与办事用钱脱节的弊端,围绕办事体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使“财随事走”原则从财随管事部门走变为财随办事部门走,同时加大管事部门对支出的监管责任。四是统筹资金安排,保证深化改革任务的需要,使预算管理与经济社会体制改革进程相适应,努力避免出现预算安排固化原有体制,而新体制的建立和运行又缺乏资金支持的情况。市政府认真研究,修改完善了预算草案,为大会审查批准奠定基础。
(三)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活动
去年10月至12月,492人次市人大代表,分成40个小组,围绕28个方面的问题,开展了专题视察;8名代表对7个单位进行了持证视察。代表们既关心非首都功能疏解、首都核心功能建设、城市副中心建设等发展问题,又关注养老服务、停车秩序、学前教育等人民群众的身边事,深入企业、农村、建设工地、养老照料中心、老旧小区住户,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直接听取群众意见1000余条。视察后,“一府两院”负责同志召开了5个专题座谈会,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会前活动为代表开好大会、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作了必要准备,也为“一府两院”起草好向大会的报告、改进工作给予了有力促进和帮助。
二、关于立法工作
常委会以立出良法、实现善治为目标,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围绕每项立法议题,抓住突出问题,着力把握规律,有效凝聚共识,破解改革难题,努力使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一年中,表决通过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计划生育条例、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区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等5项法规;审议了全民健身条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气象灾害防治条例、旅游条例、城镇基本住房保障条例等5项法规;对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进行了集中清理;对制定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了立项论证,对制定行政程序条例进行了再论证。
(一)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
制定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常委会从满足人民群众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需求出发,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的性质,确定了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就近、及时、准确、规范等标准,对急救站点的规划与设置、急救服务的规范与保障、患者权益、政府监管等问题作出了制度安排,并对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医护人员激励约束机制作了规定。审议旅游条例,着眼于首都核心功能和首都基础旅游资源的性质,明确了首都旅游业承载的政治凝聚、文化传播功能和服务全国人民的作用。立足于发挥历史文化名城及其世界文化遗产弘扬展示优秀民族文化的作用,建立了景区门票分类定价和管理、讲解员管理等制度。对各地游客反映集中的“一日游”问题,立法给予了高度重视。鉴于“一日游”主要是对国家级文化遗产的参观游览,确定了政府主导、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方向,并从提供公共交通、完善信息服务、规范旅游公司用人制度、加强监管、打击违法经营等方面,对规范“一日游”秩序提出了制度性安排。
(二)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审议全民健身条例,常委会在此项立法工作开展之初,就鲜明地提出了三个问题:这项法规是行政法还是社会法;开展全民健身的主体是政府还是公民,全民健身是实行政府主管、主办的行政体制,还是实行政府主导的公共治理体制;当前制约全民健身开展的主要问题是什么。这样,立法工作始终围绕着破解这几个难题进行,实际上就把立法工作和改革工作有机地统一起来。经过反复研究论证,确立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公民为主体,以基层为重点,实行政府主导、社会主办、单位支持、市场参与、共建共享的公共治理框架,并据此自下而上地确立了支持群众性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和健身团队发展,加强街道、乡镇政府统筹组织、指导、服务辖区全民健身活动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跨地区、单位的专业性全民健身社会服务组织和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市、区政府提供场地、设施、资金等公共服务和引导调控健身产业发展职能等一系列具体制度措施。针对全市公共体育场地少、大型比赛场馆多、机关单位学校体育设施多的情况,确定了加强场地设施建设与整合利用资源并举的原则,提出在政府主导支持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在辖区内,或由全民健身社会组织按照共建共享、互助合作等社会机制有序利用现有资源的办法。
(三)推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
一是加强立法调研,努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常委会把立法调研作为立法的必经环节和基础工作,制定每一部法规都要围绕立法宗旨、体制设计、制度安排、核心条款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制定旅游条例,对“一日游”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和明察暗访,写出了专题报告。修订全民健身条例,总结了海淀区在志强北园社区综合改造中,通过疏解非居民服务功能,将公共房屋和土地资源注入全民健身服务业的经验;吸收了西城区台球协会、朝阳区徒步运动协会通过会员单位互助共享机制解决健身场地的经验,从而使法规中的制度设计符合客观实际。为了使立法调研更加充分,常委会根据法规的具体情况,酌情延长立法周期,在坚持统一审议的同时,加大专门委员会的立法职责,由原来只负责一审改为负责一审和二审,以利于专门委员会发挥专业优势,把法规涉及的突出问题研究清楚。
二是扩大公众参与,努力凝聚社会共识。常委会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工作中的优势,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机制的作用,推进立法公开,改进信息工作,并利用互联网汇集社会各界意见,使人民群众的意志、愿望、智慧有序进入立法工作和决策。修订全民健身条例,组织198名市人大代表通过三级代表联系平台,召开了有714名区、乡镇人大代表和350名群众代表参加的85个座谈会,区、乡镇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共提出意见建议633条,对法规的修改发挥了重要作用。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拟从坚持公交优先、保障绿色出行、运用市场机制调节出行停车成本、固化现有限行措施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对于涉及到的单双号限行常态化、征收拥堵费两个问题,为了更全面准确地掌握公众意愿,安排办公厅协同专业调查机构在城六区及通州区、昌平区进行专业调查,街头访问和电话随机调查共2200人,获得了比较准确的数据。鉴于这项法规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其中有的问题社会共识程度不高,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常委会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延迟了立法工作进程,暂未安排审议。
三、关于监督工作
重点围绕“两保证一推动”进行,即保证中央、市委关于推进以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的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保证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有效实施,抓住突出问题推动改革的深入。
(一)保证市委关于疏解功能、转变方式和城市治理方面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机动车停车服务与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少数民族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分别提出了对非首都功能严控增量和疏解存量,增强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功能,把发展居民生活服务业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内容,推进预算制度的改革使之与首都转型发展和深化改革相适应,健全发现问题与整改问题和问责相统一的审计制度,坚持属地治理为主解决居住停车位不足和规范停车秩序,支持民族乡村发挥本地资源优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
对安全生产法和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坚持“看事查法、看违法查执法、看隐患查责任”,主要是依法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对违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置情况,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情况,并着重对热力生产和供应,危险化学品的存储、管理和安全保障措施进行了检查。推动市政府和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增强了严格执法守法的自觉性,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落实。
对律师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围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诉讼制度,保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重点检查律师权益保障、律师规范执业、律师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情况。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于维护律师法定权益、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出了意见。市政府和“两院”对常委会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研究了进一步执行律师法的措施,并向市人大送交了报告。
对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紧扣法规作出的顶层设计和主要制度安排,推动养老服务从福利性质和行政供给的方式向政府主导的专业化、社会化服务转变,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制度性突破。执法检查组历时大半年,以占全市老年人口三分之二的城六区为重点地区,针对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人等重点人群,围绕提供专业化规范服务的重点问题,开展了25场检查活动。深入到政府部门、医疗机构、养老服务专业机构、老年人家中,检查法规实施情况,了解人民群众意愿,走访先行先试典型,总结区、街道实践经验,抓住法规执行中面临的思想观念不够到位、专业机构运营成本过高、老年人家庭支付能力有限、医养结合制度衔接不畅、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不健全等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和办法,有力地推动了法规的深入实施。
对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是针对控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持续推进法规的实施。执法检查组抓住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深入餐馆、学校、医院、商场、网吧等重点场所检查调研,实地查看政府及相关主体的履责运行情况,并委托16个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促进了执法守法工作,巩固和扩展了控烟成果。
(三)推进预算制度改革
在预算监督工作中,常委会坚持把对预算执行的合法、安全、真实、有效情况的监督与推进预算制度的改革结合起来。根据常委会的意见,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不断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改进资金支出方式,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使预算制度改革适应首都转型发展的形势任务持续推进。首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着眼于深化审计制度改革、健全国家审计制度,把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问题整改和制度改革有机统一起来,促进形成审查问题、问题整改、行政问责、审计分析、制度建设有机衔接的完整工作链条。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积极建立审计整改联动、督促检查、对账销号、移送处理等长效机制。
此外,还对54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结合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对2015年12项监督议题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四、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常委会按照大会批准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议题计划,依法作出8项决定,听取市政府重大决策报告2项。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2016年为群众拟办实事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将为民办实事工作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机结合,确定的28个项目中,有21个充分采纳了代表建议内容。
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的决议,强调要突出宪法宣传、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重点群体、充分发挥国家机关带头作用、加强组织和监督检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听取了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及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并批准了预算调整方案,提出要加强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完善配套制度,科学统筹财力,管控举债规模,有效防范风险。
听取了2015年市级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审查并批准了2015年市级决算。
审议并作出了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对换届选举时间、代表名额分配、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等作出规定。
落实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市政府在出台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推进网约出租车管理等决策前,向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五、关于议案办理工作
对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办理的4项议案,常委会和市政府密切协同、合力办理。市政府对这几项议案的办理高度重视,政府常务会议统筹部署,专题研究每一项议案办理报告,主要领导直接参与调查研究,分管领导和部门精心制定办理方案。常委会认真督促办理工作,逐项审议了办理工作报告,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办理“贯彻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加快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度建设”议案,常委会将议案督办与执法检查、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结合起来,深入推进条例落实,推动本市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改革、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市政府充分发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并坚持了定期经常研究调度工作制度,将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增加到近10亿元,建设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53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150家。推动医养融合,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深化海淀区居家养老失能护理互助保险的试点工作,研究政策性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思路和框架。各区大胆改革创新,加大财力保障,制定鼓励政策,免费或低价提供场地设施,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运营,全市新设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00多家,一批专业规范、服务优良、价格适当、深受老年人欢迎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崭露头角,政府主导、专业运营、社会参与的社会合作型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已具雏形。
办理“大力推进公共治理,科学防治大气污染”议案,常委会重点关注燃煤压减、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业企业减排、扬尘污染治理、秋冬季节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问题,提出加快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减煤换煤工作、加强高排放车辆污染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排污总量控制和扬尘污染监管治理、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与响应机制等建议。市政府办理议案并高度重视常委会的意见,完成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8480蒸吨,农村地区实施了663个村散煤改清洁能源,制定了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限行政策,修订并发布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淘汰老旧机动车44万辆,调整退出印刷、铸造、家具等行业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335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办理“加快管网建设,解决污水直排问题”议案,常委会协同市政府紧紧抓住消灭黑臭水体的阶段性目标和加快管网建设的重点措施,落实责任,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启动了第二个三年治污行动方案,进一步完善了污水管网规划,制定了黑臭水体治理计划,落实了属地责任,加大了工作力度。全年开工建设污水管网417公里,截堵污水直排口177个,安排治理69条段294公里黑臭水体,已完工25条段105公里,污水直排量每天减少20万立方米。
办理“加强老旧小区管理和基础设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议案,常委会和市政府一起组织调查研究,一起总结前一阶段老旧小区改造的成效和问题,一起学习基层创造的经验和办法,一起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对治理老旧小区工作形成了高度共识,这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完善居民小区服务功能、发展居民生活服务业、方便人民群众生活为目标,以疏解居民小区非居民服务功能为突破口,变以抗震加固和节能保温为重点的专项改造为面向居民需求的综合改造;变政府主办为政府主导、产权单位产权人和公众参与、引导调控市场发挥作用的共治共建体制;变市级部门主管为区级政府统筹;变统一部署改造任务为因地制宜、以需定项、分区施策。同时健全老旧小区与房屋产权制度相适应的物业管理制度,探索建立房屋寿命全周期管理制度。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关于这项议案办理的报告,对人大和政府的办理意见予以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市委的意见,市政府决定把此项工作列为下一步的重点任务,并已着手在城区部署试点工作。
六、关于代表工作
常委会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内在优势出发,深化对代表工作的认识,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健全代表工作制度,将健全和执行代表工作制度,组织、保障、管理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一)深化认识和健全制度
去年6月,常委会召开了全市代表工作座谈会,在总结近年来代表工作的基础上,依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关于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的工作和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代表工作的性质、任务、措施和要求:一是代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人大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和执行代表职务做好召集组织、保障服务、管理监督工作,必须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统一负责;二是代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和执行代表职务不是个体的、分散的、无序的,必须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密切衔接;三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和执行代表职务,必须保持同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四是代表工作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规范化、法制化。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民主选举制度、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及会议期间代表工作制度、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制度、代表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和执行职务的保障服务制度和管理监督制度等工作任务。
(二)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针对“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工作特点,常委会举办了两期代表履职学习班,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代表深刻领会新发展理念的精神实质,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城市治理体系建设的要求,了解本市重点工作决策部署,认清形势任务,提高履职能力。
常委会注重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多次组织代表围绕全民健身、居家养老服务、老旧小区改造、污水治理等重点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全年共有4300余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活动;81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22位代表作了审议发言;12个专业代表小组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共参加法规审议、预算审查、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470多次。
(三)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市人大代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及闭会期间提出的1173件建议已办结。办理前,通过加强建议综合分析,完善分类办理和分级交办机制,提高建议办理的针对性;办理中,通过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沟通交流、实地督办检查等方式,提高建议办理实效,重点督办了停车管理等9大类建议。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市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公开建议原文1044件、答复意见815件,分别占建议总数的89%和公开建议数的78%,扩大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了一批建议反映问题的解决。
七、关于指导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常委会按照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依法指导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一是坚持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起草了关于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报请市委研究后印发。市委和各区、乡镇党委都成立了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二是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修订了本市选举实施细则,作出关于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三是精心指导选举工作。围绕选民登记、协商推荐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主要环节,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越性,广泛发动群众,规范细化工作流程,保证选民的民主权利。各区、乡镇人大和选举工作机构结合实际、严密组织、创新方法,作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全市共登记选民916.8万人,参选率达到96.3%。区、乡镇两级正式代表候选人中,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比例分别为87.5%和92.7%。选出区人大代表4371名,乡镇人大代表9943名。各区、乡镇结合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了人大建设。区人大扩大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规模,提高了专职委员比例,增设了专门委员会。各乡镇人大设立了专职主席,健全了人大主席团。通过换届选举,加强了基层政权建设,增强了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信,为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奠定了基础。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在工作实践中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和自觉,对在新的形势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有了一些更加深刻的认识。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常委会健全了党组工作规则,加强了党组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中的领导核心职责和作用,健全了党组对市委负责制度,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了市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保证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党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全年召开党组会议27次、研究议题60余项,向市委作出专题报告42项。
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保护人民、造福人民。常委会把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庄重职责,尊重和发挥市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广大代表把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作为崇高使命,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共同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和智慧依法有序、畅通无阻地进入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议事日程,使议题的确定、立法的决策、重大问题的决定、审议的意见、议案办理的方案都努力体现人民的权力、反映人民的意愿。
三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推动改革破题上路。当前,首都改革面临的任务很多是难啃的“硬骨头”。对于一些问题,有关各方往往心想不到一起,话说不到一块,劲使不到一处。在这样的情况下,常委会着力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制度优势,发挥人大相对超脱、统筹综合、信息通畅、集思广益、较少部门利益制约的工作优势,围绕一些重点议题,广泛汇集民意、集中民智、整合利益、凝聚共识,积极破解改革的难题,推动改革沿着正确的路径前进。
四是通过有序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着力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制度保证。常委会秉持“不争说了算,共求说的对”的理念,把有序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把法定程序和科学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围绕一些重点议题,初步形成了汇集民意、收集信息、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沟通协调等工作环节和方法,努力使作出的决策、提出的意见符合客观规律,得到各方认同,产生实际效果。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这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一府两院”有力配合,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全体代表,向所有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朋友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与全市改革发展任务和人民群众需求不相适应,一些急需的法规立不出来;监督工作有的议题审议质量和实效不高,形成的审议意见书或缺乏针对性或跟踪问效不力;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制度和程序不健全,实际工作不够规范;代表履职的管理监督工作比较薄弱,一些建议办理工作仍然不能让代表满意;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对立法工作不适应的问题比较突出。对于这些问题,需要持续推动解决,不断加以改进。
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安排和做好2017年的常委会工作,需要从总体上把握以下几项要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和市委部署,为疏解非首都功能、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治理“大城市病”、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民主法治保障。二是保持工作的连续性,继续抓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本届人大持续推动的重点任务取得新的进展。三是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做好北京市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工作。四是深入贯彻市委第四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本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五是在市委领导下,依法主持市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2017年常委会主要工作和议题建议安排如下:
一、立法工作方面
拟安排审议3项法规草案。继续审议北京市旅游条例和气象灾害防治条例。为治理规范停车秩序,制定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拟对制定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对制定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修订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开展立项论证。
二、监督工作方面
拟安排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7个专项工作报告。为贯彻落实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为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扶持专业运营、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业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进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完善居民服务功能工作情况的报告;为进一步做好宗教工作,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情况的报告;为推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为推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贯彻落实,分别听取和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听取和审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常委会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拟安排2个方面的执法检查。为推进法规的实施和改革措施的落实,对全民健身条例和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专题询问,对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抓好去年8个专项工作报告、4项议案办理报告和4个方面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方面
完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具体制度和程序。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安排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决议;根据需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2016年决算草案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
四、代表工作方面
落实代表工作座谈会精神,依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具体制度。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和交流,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的参与,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落实三级代表联系机制,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健全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制度。继续推动代表建议公开工作,提高办理的质量和实效。
各位代表,千川汇海阔,风好正扬帆。让我们在中共北京市委坚强领导下,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有效履行职能,坚持不懈,积极进取,扎实做好本届人大最后一年的工作,为把首都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