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
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左右。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实际增长7.5%左右。
4.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5.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9%。
6.常住人口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5%以上。
8.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4%以上。
9.大气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下降5%左右。
二、着力激发发展活力,全面深化改革
10.继续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规范保留的审批事项。
11.推广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试点经验,建立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加快建设市级政务服务中心,创新审批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
12.严格控制机构编制,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13.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促进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
14.积极稳妥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15.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由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转变,明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的方向和重心,逐步建立分类监管模式。
16.深化国有资本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17.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步伐。
18.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与央企、民营、集体、外资等各类企业融合发展。
19.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
20.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及时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21.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统筹准入管理与事中、事后管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进行清理,创新市场监管方式,抓紧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完善信用披露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
22.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容,推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
23.改革完善土地储备制度,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和租赁制,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4.进一步理顺非居民用水、用气、用电价格,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
25.按照经营类、公益类分开原则,做好公用事业补贴管理改革工作,适时推进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
26.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探索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动编制三年滚动预算,加强支出管理,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7.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规范债务“借、管、用、还”,逐步将政府性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防控债务风险。
28.推进“营改增”扩围,对接好国家消费税、资源税等税制改革。
29.合理划分市与区县两级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增加对大气污染防治、河道治理、环境整治项目的投入。
30.健全大额专项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扩大市级预算绩效管理试点范围,开展财政支出竞争性分配试点,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
31.依据首都城市性质和功能定位,研究制定负面清单,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32.完善投资运营和回报补偿机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在轨道交通、城市道路、综合交通枢纽、污水处理、固废处理、镇域供热等领域继续推出一批试点项目,拓展棚户区改造、古都风貌保护融资渠道,在教科文卫体等领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推动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场化、社会化。
33.规范完善政府投融资平台管理和融资机制,争取开展地方政府发债试点。
34.建设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推进国家保险产业园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建立地方金融安全监管体系。
35.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入推进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36.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承包土地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推进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37.推广大兴西红门、海淀东升经验,开展统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试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38.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业风险防范制度建设。
39.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40.探索闲置农民住房有组织盘活利用。
41.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推进征地农转非和整建制农转居,使农民成为拥有集体资产的市民。
42.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监管制度,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对生态保护区的支持力度。
43.积极推动森林、绿地、湿地、河湖水系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脆弱区等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严格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44.研究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敏感脆弱地区、环境质量严重超标地区实行限制性开发措施。
45.支持开展碳汇交易试点,建立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保的市场化机制。
46.完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推行“参与式协商”自治模式,拓宽居民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途径。
47.继续完善“枢纽型”社会组织工作体系,培育一批高质量的社会组织,实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探索一业多会。
48.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
49.统筹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工联动试点,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50.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实现法律服务社区村全覆盖,提高市民法制意识,推动建设法治城市。
三、着力破解城市发展难题,不断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51.从落实城市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调控资源配置、加强规划引导等方面入手,深入研究控制人口规模的治本之策。
52.加强统筹协调,对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人口评估和交通评价、水资源评价,研究建立与人口调控挂钩的政府投资、公共资源分配机制,明确区县调控责任,实行重点督查考核。
53.抓好产业调控,修订产业准入目录,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标准,完善税收征管,推进服务业优化升级,严控低端产业无序发展。
54.强化以房管人,加强和创新房屋租赁市场管理,支持制定房屋租赁条例,推广组织化管理模式,依法管理出租房屋,继续治理群租房问题,保障出租人、承租人合法权益。
55.改进服务管理,落实“单独两孩”生育政策,积极研究相关服务保障措施。
56.做好流动人口基础登记办证工作,建设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全覆盖体系,推行居住证制度。
57.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58.扎实推进各项治理工程,确保完成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年度任务,改造燃煤锅炉4100蒸吨,基本取消五环路以内的燃煤锅炉房,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加快治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原煤散烧,全面建成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全年削减燃煤260万吨,退出污染企业300家。
59.压缩小客车年度配置指标,逐年增加新能源汽车比重,基本淘汰黄标车。
60.严管施工现场和渣土运输,大幅减少扬尘污染。
61.继续抓好大尺度森林和森林廊道建设,基本完成平原百万亩造林主体任务,做好森林和绿地湿地的管护工作。
62.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对重污染天气成因进行研究分析,提高监测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实施分区县预警,雾霾天气提前1天发布预警,持续严重雾霾天气提前3天发布预警。
63.开展细颗粒物成因研究和减排关键技术攻关,抓好重污染日应急预案实施。
64.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发挥全社会参与、支持、监督治理大气污染的积极性。
65.完成100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
66.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利用再生水8.6亿立方米。
67.落实污染源头治理责任,加强企业污染源监管,创新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68.健全垃圾处理体系和全过程管理体系,积极采用焚烧、综合处理和资源化技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源头减量,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69.坚持最严格的水、土地资源管理制度,加强资源能源利用效率评价。
70.全面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抓紧实施水系联通和水资源战略储备工程,改造300公里中心城区供水管线,确保汛后安全通水。
71.加快构建综合防洪排涝体系,完成500公里中小河道疏浚和23座立交桥积水治理,抓好雨洪利用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72.加强能源供应的调度和储备,增强供气、供电保障能力。
73.实施65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改造。
74.对全市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设置耗电限额,积极发展绿色建筑。
75.推广应用节水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在全社会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风尚。
76.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配合编制首都经济圈发展规划,抓紧编制空间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专项规划,建立健全区域合作发展协调机制,主动融入京津冀城市群发展。
77.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抓好京沈客运专线、京唐客运专线、京张城际铁路、京昆高速北京段、国道110二期等重点项目,促进交通一体化。
78.健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合作机制,协同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等重点项目建设,整体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屏障。
79.继续推进对口支援和帮扶协作,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四、着力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80.提升中关村示范区整体创新能力,统筹谋划科技创新综合改革,挖掘先行先试系列政策潜力,研究制定新一轮创新发展支持政策,加强一区多园统筹发展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示范区优化产业布局指导意见,推进中关村科学城、未来科技城、科技商务区建设。
81.健全企业主导技术创新的体制机制,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等三项工程,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协同创新。
82.更加注重培育市场化的科技服务组织,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型孵化器集聚发展,为企业创新提供专业化服务。
83.把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施技术创新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应用。
84.创新科研成果转化和收益分配制度,全方位深化央地合作、院市合作、军民融合,完善部市会商工作机制,加强产业专项资金使用统筹,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落地。
85.构建更为灵活的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扩大科技开放与合作,实施海内外人才引进专项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工作室、创业基地建设。
86.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机制,提高经费使用自主权,增强对关键岗位、核心骨干的激励。
87.实施首都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健全市场导向、激励奖励、转化应用、打击侵权等四项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88.做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落户服务工作。
89.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完善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转制单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重组。
90.制定文化创意产业功能区建设发展规划,抓好核心演艺区、文化保税区、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等重点项目,促进新兴业态发展。
91.制定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推进区域文体中心建设,改善社区文化活动条件,实施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92.扩大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鼓励创作精品力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93.突出人口规模、发展质量、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建立区县差异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降低首都功能核心区、生态涵养发展区经济增长指标的考核权重。
94.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
95.抓好商务中心区核心区建设,加快金融街内涵式发展和资源置换,推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提升、产城融合,完善奥林匹克中心区整体功能,支持临空经济区转型升级,增强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集聚度和承载力。
96.积极推进四个高端产业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聚集培育主导产业。
97.深入实施第二阶段城南行动计划,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发展。
98.加快生态涵养发展区重点沟域建设,继续做好山区农民搬迁工作。
99.建设3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100.全面建成雁栖湖生态示范区,扎实推进世界园艺博览会筹备工作。
101.遵循特大城市产业发展规律,构建与首都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
102.做强有优势、有基础的现代制造业,原则上不再发展一般制造业。
103.积极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非基本公共服务,提升金融、信息、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104.努力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的新增长点,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
105.抓住大规模环境建设的契机,做大节能环保产业。
106.加快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好充换电设施的规划建设,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
107.把握大数据时代特征,用互联网思维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产业加快发展。
108.认真做好第三次经济普查。
109.落实与中央单位、驻京部队的合作协议,切实将首都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110.统筹用好政府投资,注重提高投资效益,更多投向环境治理、民生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多投向农村和发展薄弱地区。
111.加强投资促进,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的投资服务,提高民间投资比重。
112.发挥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商品消费稳定增长,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积极引导绿色节能消费,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网络消费,扩大信息消费规模。
113.深化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支持旅游产业发展,增强旅游服务能力,提升外来消费和旅游消费水平。
114.出台优化消费环境实施意见,加强企业诚信经营监管,让市民安全放心消费。
115.发挥“京交会”等国内外展会的作用,扩大文化贸易,提升服务贸易发展水平。
116.加快建设外贸转型示范基地和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创建优势产品出口质量示范区,鼓励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扩大出口。
117.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整合优化,落实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增强口岸服务功能。
118.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设计咨询、文化、品牌等“走出去”。
119.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经贸合作,做好外事、对台和侨务工作。
120.积极与河北省协调配合,共同申办第24届冬奥会。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
五、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率先形成城乡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121.坚持把新型城镇化作为治理“城市病”、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推进经济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三规合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优化城乡功能和空间布局,坚决扭转城市发展“摊大饼”,提升城镇化质量。
122.强化规划指导和控制,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规模和开发强度,除重点功能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外,对房地产开发和公共服务项目就地扩建,设置更高的限制条件。
123.加强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引导服装、小商品、建材市场逐步退出。
124.研究中心城优质公共资源和人口向新城疏解的利益引导机制,完善企业跨区县迁移管理办法,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与生产力布局优化。
125.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大文保区保护修缮力度,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126.编制通州城市副中心到2020年的发展规划,完成核心启动区重大基础设施主体工程,引进建设一批优质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项目。
127.拓展大兴-亦庄、顺义、昌平、房山等综合性新城功能,完善连接中心城区的快捷交通体系,集聚符合发展方向的产业和服务要素。
128.建设好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延庆等区域性新城,强化基础设施和产业支撑,推动职住平衡,带动区域发展。
129.推动新机场主体工程全面开工,加快外围交通体系建设,筹划建设新机场临空经济区。
130.做好50个重点村后续建设发展,深化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6个乡镇城市化建设试点,并逐步推开。
131.加强乡镇统筹,以盘活存量为主,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化水平,力争4到5年明显改善城乡结合部地区面貌。
132.梯次推进小城镇建设,鼓励与大型企业、高校对接共建,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农村人口就近城镇化。
133.严格规划和用途管制,严肃查处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保持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高压态势,严明纪律,严格执法,确保新生违法建设“零增长”,拆除存量违建1000万平方米。
134.抓好48个新型农村社区试点建设,将村级组织公益事业补助标准提高50%。
135.完成8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136.传承乡土文化,保持农村风貌,推进旧村整治更新,提升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
137.自觉落实粮食生产责任,抓好“米袋子”、“菜篮子”重点工程,建立基本农田补贴制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实施农业基础建设及综合开发二期工程,增加储备规模,保持一定的粮食和蔬菜自给率。
138.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做强现代种业,办好世界种子大会、世界葡萄大会,筹办好世界月季洲际大会,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提升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139.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首都农产品质量安全。
140.落实农村经济薄弱地区发展规划,支持低收入村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能力。
141.大力培养新型农民,推进绿色就业,提高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引导农民转移就业,积极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保持农民收入快速增长。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42.深入研究住房建设规律,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143.坚持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套;加快推进已开工项目,年内竣工10万套,确保“十二五”期间提供100万套,逐步解决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144.加快推进城六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2017年基本完成四环路以内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145.完成10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综合改造。
146.推进共有产权性质的自住型商品住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5万套供地,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147.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坚决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48.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开展全科医生制度试点,抓好中医药服务提升工程,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49.制定实施区域卫生规划,加强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健全社区首诊、分级就诊、双向转诊机制,规范就医秩序。
150.完善市属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配套政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
151.落实社会办医18条政策,推进一批社会办医项目落地。
152.推动天坛医院、口腔医院等大医院迁建。
153.深化医保付费方式改革,提升医保基金管理水平。
154.建设全市统一的医疗卫生信息平台。
155.加强健康促进工作,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市民健康水平。
156.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
157.制定实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教育投入,新增20所城乡一体化学校,提高农村地区中小学办学质量。
158.推进课程、教学、考试评价整体改革,出台中考中招、高考高招改革框架方案。
159.健全教师培养培训和流动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深化绩效工资和职称评定改革。
160.继续抓好公办性质幼儿园建设,扶持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发展。
161.支持高中特色校建设,继续实施高中创新条件支撑工程。扩大中高职衔接办学改革试点,培养首都发展需要的技工人才。
162.实施高等教育协作发展计划,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163.完善城乡统一的就业创业政策,全面做实就业管理、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工作,扩大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帮扶城乡困难群体就业,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
164.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加强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帮扶,健全鼓励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等相关政策,增强青年群体创新创业活力。
165.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
166.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167.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健全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福利政策,提高优抚保障水平,鼓励发展慈善事业。
168.建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建设8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立一批小型社区养老机构,推行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卡,发展“医养结合”服务。
169.切实保障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
170.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欢迎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参与首都现代化建设。
171.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发展路子,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支持部队改革建设,做好征兵和转业安置工作,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七、着力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服务保障水平
172.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抓好旅游景区、繁华商业区、进京通道等12处环境整治,开展30个区域和204条道路的环境达标建设,集中整治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区县交界等地区的脏乱死角。
173.重拳治理环境秩序,对小广告、露天烧烤、“黑车”等城市顽疾,实施分级分类和全过程管理。
174.改善群众身边环境,加快城市休闲公园建设,新增1000公顷城市绿地,建成200公里市级绿道。
175.深化规划设计,完善设施配套,逐步解决建成小区存在的问题。
176.落实公交优先战略,加快轨道交通建设,新增通车里程62公里,研究编制到2020年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177.完善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系统,改造中心城主要拥堵节点,年内完成100公里道路微循环畅通工程。
178.构建地面公交快速通勤系统,开拓多样化地面公交服务,抓好交通枢纽场站和驻车换乘设施建设,中心城公交出行比例达到48%。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方便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居民出行。
179.合理规划整治行人步道和自行车道,加快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
180.实施停车综合改革,开展老旧居住区停车自治管理试点,坚决治理乱停车。
181.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分区域、分时段限行措施,做好交通信息预测预报,引导车辆合理出行。
182.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专业职能下沉,做实街乡、做强社区,加快城市管理网格、社会服务网格、社会治安网格有序对接,提升基层服务管理能力。
183.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使总数突破1000个、覆盖到60%的城市社区,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10大类60项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多样化的便利服务。
184.建立地下管网综合管理体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提升城市运行监控和预警应急能力,保障水电气热供应和安全运行。
185.实施“宽带北京”行动计划,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智慧城市”。
186.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地铁、群租房、地下空间、特种设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领域和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187.加强食品药品工作,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覆盖生产、经营、消费全过程的监管制度。
188.加强应急体系软硬件建设,建立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管理体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189.深化信访工作改革,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法律援助,提升基层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190.加大依法监管力度,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
191.深化“平安北京”建设,把反恐防暴纳入维稳工作体系,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突出群防群治、专群结合,提高社会治安整体管控能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192.加快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主会场建设,确保5月底前完成场馆及配套工程建设任务,改造市区相关会议设施设备,认真开展运营调试,确保万无一失。
193.细化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接待服务、交通调度、安全保障等方案预案,提供高水平、特色化服务。
194.制定实施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环境保障方案,做好环境布置和绿化美化工作,展现整洁有序、清新亮丽的城市形象。
八、巩固发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95.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调研论证,落实信访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三评合一”。
196.邀请群众代表列席市政府涉及民生议题的会议,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机制。
197.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举行听证会。
198.深化政务信息公开,推行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制度,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监督政府工作。
199.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完善协商民主制度,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
200.制定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规划,完善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制度。
201.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推动轨道交通安全、建筑工程质量、环境秩序、人口管理等方面立法。
202.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整合执法力量和协管队伍,完善综合执法、行政与司法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
203.加强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
204.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应诉。
205.加强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狠抓政风行风建设,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让群众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持续治理“庸懒散”。
206.完善差别化的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207.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强化对政府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行政问责力度。
208.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确保廉洁从政。
209.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降低12%以上,市级节庆论坛展会活动的财政经费压缩40%以上。